财经网讯 4月8日,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职工夫妻双方均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买自住住房贷款上限由现行的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商转公”贷款和单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上限维持50万元不变;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40%下调为30%。

编辑:黄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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