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 4月19日,德信中国发布公告称,公司未能遵守有关质押及担保的申报及公告规定构成违反上市规则。

公告称,于2021年11月30日,杭州凯箐(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杭州瑞扬(本公司的供应商及独立第三方)订立担保协议,据此,杭州凯箐须就杭州瑞扬向平安银行借入的人民币550百万元提供担保,并向杭州瑞扬收取3%的担保费。

于2021年12月1日及2021年12月3日,杭州凯箐与平安银行订立质押合同,据此,杭州凯箐同意向平安银行质押总价值为人民币550百万元的存款证,以为杭州瑞扬提供金额为人民币550百万元的质押担保。杭州凯箐将收取质押合同总金额的合共4.67%作为收入(包括质押合同产生的1.67%年利息收入及担保协议产生的3%年担保费)。

德信中国在公告中称,公司未能遵守有关质押及担保的申报及公告规定构成违反上市规则。上述质押合同于签署后分别于2022年1月4日及2022年1月6日终止。截至本公告日期,已质押存款证已由平安银行悉数归还予杭州凯箐,因此并无对本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为确保日后妥为遵守上市规则,本公司正采取补救措施。

编辑:王亚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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