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 4月25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阳城01”及“20阳城02”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显示,阳光城于2020年4月24日发行的“20阳城01”及“20阳城02”应于2022年4月25日(4月24日为周末,顺延至其后第1个交易日)支付2021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3日期间的利息。因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影响,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20阳城01”及“20阳城02”本年度利息。“20阳城01”及“20阳城02”将于2022年4月25日开市起停牌。

此外,阳光城称,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20阳城01”的回售本金,回售金额为10.44亿元(不含利息)。

据悉,“20阳城01”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2亿元;“20阳城02”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亿元。“20阳城01”为4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阳城02”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阳城01”票面年利率为6.95%;“20阳城02”票面年利率为7.30%。

编辑:黄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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