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 4月29日,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南阳市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14条楼市新政。

新政提出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对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在本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并缴纳3个月及以上社保的,以及对原籍不在中心城区,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宛的新市民,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给予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按照全日制博士生5万元、全日制硕士生3万元、全日制本科生2万元、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1万元;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宛的新市民补助1万元。

同时,新政明确公积金存贷实行同城待遇。允许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宛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实现异地职工享有在宛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建户缴存公积金政策,年满18周岁且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近5年内未产生连续3期及以上或累计6期及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分户籍地、工作地,均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开展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仍不能满足需要的,可申请组合贷款。提高根据缴存人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单人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限额由不得超过50万元提高到不得超过6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限额由不得超过60万元提高到不得超过80万元。

新政还提出,要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各金融机构要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编辑:王亚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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