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财经网讯 2月16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根据该政策,惠州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限售年限调整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1年方可转让”。

报道称,2017年4月8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严防投机炒作,新购买(新购买是指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购买)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方可转让。

编辑:王亚冉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