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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 3月20日,据“连云港发布”消息,日前,连云港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相关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出,实行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措施,职工及其共有产权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阶段性上调20%(双缴存职工家庭由60万元上调至72万元,单缴存职工由30万元上调至36万元)。原人才及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根据贷款最高额度进行上浮,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在对特定人群发放住房补贴方面,《通知》指出,市区(不含赣榆区)转让二手住房六个月内又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予以补贴一次应缴契税额的100%。对规上企业的产业工人和大专以上学历购房人购买首套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发放购房补贴,补贴额为应缴契税额的80%。上述补贴政策只能享受一次,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企业团体购房给予一定折扣优惠。

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使用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时限方面,《通知》指出,在保障商品房正常交付的前提下,合理释放监管资金用于开发项目运营。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保函方式,置换最高不超过30%的预售资金。

编辑:黄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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