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天津市发改委公示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方案公示了天津市2022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和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储备项目库。其中,光伏项目4.7GW、风电项目2.6GW、风光储备项目1.815GW,合计9155.27MW。


(资料图片)

根据6月2日,天津市发布的《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文件,对纳入2021-2022年开发建设方案,需配建储能设施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储能需求可按原承诺最低储能配比减半,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的标准进行测算。单体容量超过5万千瓦的项目,应提供储能(连续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配比不低于项目装机容量15%的承诺,或提供相应的调峰能力。

全文如下:

关于天津市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公示

为做好我市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相关工作,按照国家要求,我委组织各区开展了项目申报。经严格审查和征求各部门意见,按照项目特征,对申报项目分类管理,形成了我市2022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和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储备项目库。

现将纳入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和储备项目库的项目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12日。在公示期内,有关部门、单位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向我委反映,并提供相关联系人、联系电话,逾期不再受理。

附表:1.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

2.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储备项目库

联系人:张东晓;联系电话:23142194;传真:23143627邮箱:sfzggwnyc@tj.gov.cn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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