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 4月29日,中国奥园发布公告表示,公司无法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1)条于2022年3月31日或之前刊发2021年度业绩。鉴于本公司核数师仍在编制2021年度业绩及根据本公司当前可获得之资料,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2021年度业绩尚未最终定稿以供刊发,本公司将无法根据上市规则第13.46(2)(a)条于2022年4月30日或之前寄发2021年度报告。董事会及本公司管理层将继续与其核数师密切合作,尽快刊发2021年度业绩及寄发2021年度报告。

公告称,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已由2022年4月1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以待刊发2021年度业绩。

编辑:王亚冉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