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方案提出,建立健全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落实和完善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硬仗,也是对我们党治国理政能力的一场大考。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具有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笔者认为,进一步深化税收政策改革,建立有利于实现“双碳”目标的税收政策体系,才能更好地保证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税收政策体系改革要回答好“为何能”的问题。“中国将力争于2030年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宏观调控主要手段的财政政策,特别是税收政策,必须要发挥积极作用,要通过深化改革构建起一整套有利于实现“双碳”目标的政策体系,引导和推动各级政府和市场主体主动参与到具体行动中。
税收政策体系改革要回答好“哪些能”的问题。总体来看,我们需要立足税收政策本身的规律,找到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切入点,也就是在激励和约束上做文章。在激励方面,可以通过出台更加有利于新型低碳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引导市场主体依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的方向开展投资。比如,对未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低碳前沿技术研发,需要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支持力度。另外,制约我国绿色低碳发展的一些核心技术和关键环节难点,也需要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予以突破。在约束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比如,在碳减排相关税收方面,我国已对原油、天然气和煤炭等化石能源征收资源税,对成品油征收消费税,对大气污染物等征收环保税,对小汽车等征收车辆购置税,这些税种都在降碳减排和促进低碳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税收政策体系改革要回答好“怎么能”的问题。对于税收政策来说,一方面要立足实际,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制度规定,使之更符合实现“双碳”目标的要求。比如,对照“双碳”行动方案,对现有税种进行系统性梳理,对符合行动方案的规定予以坚持,对不符合行动方案的规定要进行改革完善。另一方面,要探索推进绿色税制体系建设,对现有的资源税、消费税以及环境保护税、车船税等税种,按照改革总体要求进一步整合优化。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鼓励节能环保的税收优惠政策,并通过完善资源税和消费税、开征环境保护税等政策构建了一套绿色税收体系。当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绝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笔者相信,随着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税收将在实现“双碳”目标上发挥出更大作用。